股票配资规则 因募集资金管理和信息披露中违规 绿的谐波及高管被警示
发布日期:2024-09-18 09:16 点击次数:8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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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19,江苏证监局今日正式对外公告,对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绿的谐波”或“公司”)及其相关高管张雨文、归来、沈燕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,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。此决定源于公司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信息披露中存在的违规行为。
据江苏证监局调查,绿的谐波在募集资金使用上存在两大主要问题。首先,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超期且未及时审议并披露。具体而言,公司于2023年7月3日使用5,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,按照董事会审议期限,本应于2023年9月15日前赎回或召开董事会审议授权延期,但公司未能及时操作,直至2023年9月20日才召开董事会进行补充审议并披露相关信息,违反了相关法规要求。
其次,公司还存在将募集资金违规转入一般户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。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过程中,绿的谐波累计将158,350万元募集资金从专项账户转入一般户,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,这一行为同样不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规定。
针对上述违规行为,江苏证监局认为绿的谐波违反了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及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——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》中的相关规定。同时,公司时任及现任董事会秘书张雨文、归来,以及财务总监沈燕,因未能勤勉尽责,被认定为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,并同样违反了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。
基于此,江苏证监局决定对绿的谐波及张雨文、归来、沈燕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。江苏证监局强调,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深刻吸取教训,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增强规范运作意识,确保未来不再发生类似违规行为。同时,要求公司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报告,详细说明整改措施及实施情况。
此次事件再次提醒上市公司及其高管团队,必须高度重视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,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、及时,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。
据公司官网信息显示,苏州绿的谐波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精密传动装置研发、设计和生产。自2003年开始,公司核心团队从事机器人用精密谐波减速器理论基础的研究。于2020年,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。下拥有江苏开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、苏州麻雀智能科技有限公司、江苏钧微动力科技有限公司、上海赛威德机器人有限公司4家控股子公司。公司业务聚焦谐波减速器、机电一体化产品、旋转执行器、数控分度转台、无框电机、电液伺服控制器、工业自动化服务等多类产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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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韦子蓉 股票配资规则